• 关于《乌兰察布市气象灾害应急预案 (2023年版)》的政策解读
  • 发布时间:2023-03-15
    文档来源:乌兰察布市人民政府网站
  • 一、起草背景及过程

    《乌兰察布市气象灾害应急预案》自2010年12月印发以来,成为全市气象灾害应急救援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,保证应急准备处在良好的战备状态,指导应急工作顺利进行,为全市气象灾害防御和应对起到了重要作用。本预案印发至今近13年,随着机构改革、部门职责划分以及气象灾害种类划分和严重程度,预案已经逐步出现了运行弊端。为深入贯彻落实第一足球网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的重要论述,坚决落实“以防为主、防抗救相结合”方针,牢固树立底线思维和忧患意识,进一步建立健全气象灾害应急响应机制,全面提升综合防灾减灾能力,最大限度减轻或避免气象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、财产损失,根据内政办发〔2021〕96号《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自治区气象灾害应急预案(2021年版)的通知》,市气象局组织修订了《乌兰察布市气象灾害应急预案(2023年版)》(以下简称《预案》),向相关成员单位征求意见并修改完善,通过司法审核后经市政府研究同意,形成本稿。

    二、主要内容

    1.整个框架由原来的的七个章节增加到九个章节。第一章总则;第二章组织指挥体系与职责;第三章预警和预防机制;第四章“应急预案启动和响应”更改为“应急处置”,更切合本章节事项;第五章“恢复与重建”更改为“后期处置”,理由是与第四章相对应,且涵盖面更大;第六章应急保障;第七章监督管理由原来的“附则”分离出来单独成章,保障《预案》有效执行;第八章附则;第九章附件,增加全市气象灾害应急体系框架图。

    2.第一章将编制依据和工作原则顺序交换。

    3.第二章将指挥机构和机构职责分成两节,新增应急指挥场所,增加专家组职责。

    4.第三章第一节“预警预防行动”更改为“应急准备措施”,其中包括风险管理、应急避难场所、信息共享三部分内容,拓宽预案涵盖范围;第二、第三节合并,统称为“气象灾害监测预警”;第四节“预警信号发布标准”改为“预警发布与传播”,增加信息递送的内容。

    5.第四章增加“信息报告”,各部门情报及时报告指挥部,综合研判是否启动;将“应急预案启动”细化为“启动条件”“启动流程”,使预案根据操作性;将“应急响应”变更为“分级应急响应”,表达更准确;删除“信息共享和处理”“应急通信方式”,原因是以上内容已包括或不属于应急范畴,增加“现场处置”“社会力量动员与参与”,更符合实际;删除“气象灾害评估”,调整到后期处置中;将“新闻发布”改为“信息公布”放到本章最后,原因是表达准确,位置符合实际;将“应急结束”改为“应急响应升级与终止”,更符合现实。

    6.第五章增加“制定规划和组织实施”、“灾情核定”、“善后处置”、“征用补偿”,进一步体现以人为本的政策优势 。

    7.第六章新增“人力保障”、“资金保障”、“医疗保障”、“交通运输保障”、“治安保障”、“基本生活保障”,增强操作性;将“通信与装备保障”改为“通信保障”,装备在物资中体现;将“技术储备与保障”改为“技术保障”;将“宣传、培训和演练”删除。

    8.第七章监督管理,包括“预案演练”、“宣传培训”、“责任与奖惩”、“预案管理”,整个预案更有约束性。

    9.第八章增加“名词术语”、“气象灾害预警分级标准”。

    10.第九章增加“气象灾害应急体系框架图”。

    三、编制意义

    为贯彻落实国家“以防为主、防抗救相结合”的防灾减灾救灾方针,牢固树立底线思维和忧患意识,进一步建立健全气象灾害应急响应机制,全面提升综合防灾减灾能力,最大限度减轻或避免气象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、财产损失。修订了《乌兰察布市气象灾害应急预案(2023年版)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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